沧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关于2016年沧州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师参加全员远程培训工作的
几点说明
1、各单位负责人下载冀教师【2016】2号、冀继教中心【2016】5号、沧教师【2016】9号文后,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及时向主管校长、校长汇报。
2、参训人员:全体在编在岗教师(教龄年满30年的教师、且不需要晋职者除外)。
3、各单位确定本年度校级管理员,校级管理员统计上报参训教师信息到县级管理员,县级管理员汇总核对无误后,上传到沧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403678988@qq.com)。
4、上报时间:6月15日前,按冀继教中心【2016】5号文件中附件2--5电子版上传至403678988@qq.com(沧州市直学校以校为单位,各县市区以县市区为单位汇总后上传),表格均以Excel格式上传。
5、培训费用:参训教师所在单位年度办公经费的5%中列支。不得向个人收取。我市在9月中下旬索取发票,各单位凭票给承办公司汇款结账。
6、本项工作关系到每位教师的教师资格证注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时组织,完成报名、注册、学习工作。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