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在校生自考宣传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6-17 16:02:46

沧州师范学院

201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宣传周

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考试院的统一部署,为了促进我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在质量、规模和效益上的进一步发展,更好地宣传国家、我省有关自学考试,特别是近年来针对在校生自学考试的各种课程改革措施和优惠政策,,定于2013916—923日新生报到期间,在我院范围内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宣传推广周”活动。

学院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长:云电军 副院长

副组长:付学诚 继续教育部主任

员:刘克鹰 继续教育部主管副主任

各相关系部主管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继续教育部。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916日,召开全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宣传推广周”动员会

具体部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宣传推广周”的各项工作。分派任务,各相关系部领取宣传材料。

组织:继续教育部自学助考办公室;

参加:院主管领导;继续教育部主任、分管主任和自学考试专职工作人员;各相关系部主管主任和自学考试专职工作人员。

二、917日,各系部分别召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宣传推广周”动员会。

各系部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宣传推广周”的各项安排,具体进行宣传动员工作。张贴各种宣传材料。

组织:各系部;

参加:各系部主管主任;自学考试专职工作人员;辅导员及部分学生干部。

会议纪要和照片上报继续教育部。

三、918日(初定,具体时间视新生报到日期确定),各系部分年级(重点在2013级专科生,也就是一年级专科生)分专业召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考工作宣传推广会

由各系部自学考试专职工作人员,向全体学生介绍在校生自学考试的性质、条件、参加方法,宣传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优势“节约时间,专本同拿,提高层次,有利就业。特别向学生详细解读省考试院近年来出台的,针对高等院校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推出的降低考试难度、增加考生及格率和毕业率种种优惠条件和倾斜政策,如扩大在校生免考范围,增设过程性考核和实践环节考核等措施,提振学生的学习信心,坚定学生的求学信念,帮助他们牢固树立自学成才坚定信念。

会议纪要和照片上报继续教育部。

四、916—923日,具体布置“宣传周”的各项工作:

1、各系部在本系部在宣传栏出一期有关在校生自学考试内容的壁报;

2、各系部组织学生在宿舍区、餐厅等校园各处组织一次自学考试宣传活动;

3、各系部发掘整理历年参加自考优秀学员的先进事迹和感人事例,择机举办一次“选择自考,早日成才”学生主题演讲活动;

活动纪要和照片上报继续教育部。

4、各系部联系已毕业离校的部分自考考生,了解他们目前参加自考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尽力给予帮助和解决。如一时无法解决的,加以汇集整理后,及时上报学院自考助学办公室和省市有关部门。

5、继续教育部在学院正门、餐厅、教学楼、学生宿舍等处,悬挂、张贴宣传自学考试的横幅、海报等;

6、由继续教育部牵头,联合各系部组织一次“我为自考建一言”专题讨论。

7、利用校园网和校园广播系统分时段滚动播出有关在校生自考的相关内容,宣传自考政策,鼓励学生早报考,早成才。

五、继续教育部自学助考办公室,负责对全院的自学助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助学工作措施有力,宣传到位。

沧州师范学院

20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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