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沧州师院组建培训团队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7 08:46:19

沧州师范学院

关于组建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省级培训团队的通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52号)要求,为充分发挥专家的引领、示范作用,提高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的质量。经研究,决定组建省级培训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省级教师培训团队

  (一)遴选范围

  省级培训团队遴选范围包括高等院校、教师培训与科研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师培训专家、教育教学管理专家,中小学幼儿园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

  (二)遴选条件

  1. 在教育教学管理或学科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在本领域和同行中有较高声誉,教学科研成果较显著。

  2. 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实际,从事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管理或研究等工作。培训经验丰富,近三年承担过市级以上教师培训项目任务。

  3. 具有高级职称,一线教师(教研员)原则上应为省级学科名师、特级教师或省级骨干教师。

  4. 为人师表,身体健康,能够认真、负责、高质量地完成培训教学任务。

  5. 教育部“国培计划”专家库专家直接入选,填报《河北省省级乡村教师培训团队参评人选推荐表》推荐单位意见栏注明“何年何月入选国培专家库”,在《河北省省级乡村教师培训团队参评人选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国培专家库专家”。

  (三)推荐方式和程序

1.请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教育局、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遴选条件,采取个人申请、组织评审和本地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做好培训团队人选的遴选推荐工作。

2.各设区市教育局推荐专家人选分学段、每学科原则上4-6人(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只按学段不分学科,下同);近3年承担省级及以上培训任务的高等院校推荐专家分学段、每学科3人;各市、各单位在选择推荐学科时,既要充分发挥本市、本单位(院校)的学科优势,也要注意学科的均衡。

3.推荐人选须提交现场培训录像剪辑(30分钟左右,DVDVCD光盘)或讲座PPT、讲稿等相关材料及组织、主办方的佐证材料。

4.请各单位分学段、学科汇总推荐人选材料,将加盖院(系、部)公章的培训团队推荐人选推荐表和汇总表(见附件)各一式一份于2015510前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王建老师,同时发送电子版。

5.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公示后,确定上报省教育厅。

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4月28

版权所有:沧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