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教育局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3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工作安排的通知
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人事部,石油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请分局、各县(市、区)、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省、市《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薄弱环节,创新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以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核心,强化实效,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我市基础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均衡发展、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创新培训模式,加强质量监管,完善教师继续教育管理、考核、奖惩和保障机制,推进教师继续教育的全员化,逐步实现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科学、均衡、持续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小学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深入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础上,把师德教育纳入继续教育全员培训计划,开展评选“身边最美教师”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榜样的感染与引领作用,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提高教师的生命境界和生活质量,使高尚的师德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
(二)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培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依托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以远程培训为手段,通过网上学习、研修、交流、作业点评、辅导答疑等形式开展全员远程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我市现代化的高效多样的培训模式,通过开展教师专业标准等内容的培训,使广大教师加深专业理解,更新知识结构和教育理念,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扎实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职务培训工作。按照全员参与,全程管理,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职务培训工作。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开展教师专业标准的专项培训,从教师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深层次学习和理解国家对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帮助广大教师进一步明确专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促进广大教师不断提升专业素质和教育水平。二是深入学习2011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使广大教师准确把握课程标准,确保基础教育新课程标准的正确实施。具体安排见《沧州市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职务培训课程安排表》。
(四)积极推进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工作。在全力配合国家和省教育厅开展好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工作,以农村中小学教师为培训重点,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基础教育新课程为培训目标,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工作,为农村学校培养一批理念先进、素质精良、业务精湛的骨干力量,带动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教育质量的提升。
(五)大力加强培训者培训工作。一是加强远程培训管理人员与辅导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专项培训,提高远程培训的管理水平和远程培训学科教学的辅导水平与班级管理水平,确保远程培训的顺利、有效开展;二是围绕国家颁布的教师专业标准,组织教师进修学校专兼职教师和基层学校教学校长及教科研主任开展专项培训,为教师专业标准的培训奠定基础;三是针对2011新课标等继续教育职务培训课程开展专项培训,通过集体研修,提高培训者开展继续教育课程集中培训和指导校本培训的能力和水平。
(六)认真组织开展学前教育阶段转岗教师强化培训工作,分期分批对转岗教师进行教育理念和教学技能集中强化培训,切实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逐步实现持证上岗,确保普及三年学前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加强农村中小学师资短缺学科教师培训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需施教,组织开展音乐、美术、科学、英语等师资短缺学科教师集中培训工作,进一步缓解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状况,为新课程和素质教育的有效实施提供师资保障。
(八)坚持学教一致、学以致用的原则,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培训、成人高考、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历中学教师培训等多种途径,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师范类学历学位提高培训,使中小学教师学历水平和教学水平得到稳步提高。
(九)进一步开展教师岗位能力等级制评价与培训、教师业务知识考试与培训工作,不断完善奖惩机制,实现对教师队伍的动态管理,激发广大教师自觉提高专业化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要充分认识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深远意义,切实加强对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站在时代发展的高度,把教师队伍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要完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人事、教研、基教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教师教育部门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有关工作,形成责权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及时研究解决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确保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效和水平。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宣传继续教育的重要意义,使广大教师自觉自愿参加继续教育,进一步推进继续教育的全员化。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继续教育有关方针政策,要让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到,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是党和国家赋予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教师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保障,是教师终身学习、与时俱进的重要途径,更是推进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不仅如此,参加继续教育也关系到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教师的切实利益,参加继续教育是教师评职晋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是教师资格注册的必备条件。
(三)完善制度,加强督查。深化落实《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职务培训及考核管理的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培训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对培训和考核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培训实效与考核质量,推进教师继续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对继续教育课程校本培训的管理,认真研究制定校本培训管理办法,指导基层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继续教育课程校本培训实施方案和校本培训计划,充分发挥校本培训作为继续教育主渠道的重要作用,推进培训重心下移,通过岗位练兵实现教师岗位成才。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校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力度,将教师继续教育的参训率、出勤率、考核合格率作为校长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三率”有一项低于95%的学校,不能评估为示范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
(四)优化师资,充实力量。进一步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大力提升培训能力和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教育厅对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的标准,加强培训机构师资队伍的充实配备;大力加强培训机构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推进研训一体化,充分发挥专职教研员和一线优秀教师的作用,集中一切优质教育资源,全力做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五)落实经费,确保运行。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各项培训经费的落实。按照规定,中小学教师参加远程培训、继续教育职务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的费用不能向教师个人收取。为保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效实施,县级政府财政部门要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的通知》(冀教计[1997]4号)要求,为教师进修学校全额拨付中小学教师年人均30元的培训费用于教师培训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 河北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财教[2006]112号)要求,将公用教育经费的5%用于教师培训工作,并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0〕第31号)要求,将小学年人均100元、中学年人均120元的继续教育费从5%的公用教育培训经费中划拨教师培训机构,确保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附件:《沧州市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职务培训课程安排表》
沧州市教育局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日
附件:
沧州市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
职务培训课程安排表
层次 | 学科 | 课程名称 |
幼儿园 | 全部 | 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解读 |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
小学 | 全部 |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解读 |
语文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解读(小学语文) |
数学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解读(小学数学) |
英语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解读(小学英语) |
思品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导读(小学思品) |
科学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导读(小学科学) |
音乐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导读(小学音乐) |
美术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导读(小学美术) |
体育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导读(小学体育与健康) |
初中 | 全部 |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解读 |
语文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解读(初中语文) |
数学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解读(初中数学) |
英语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解读(初中英语) |
物理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解读(初中物理) |
化学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解读(初中化学) |
生物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解读(初中生物) |
思品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导读(初中思品) |
历史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导读(初中历史) |
地理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导读(初中地理) |
音乐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导读(初中音乐) |
美术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导读(初中美术) |
体育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导读(初中体育) |
高中 | 全部 |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解读 |
全部 | 教师如何写教育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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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教师[2013] 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