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市直学校继续教育验证、领证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3 09:36:34

市直各学校:

一、关于2016年、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完成截止时间,在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服务平台(hbs.zgzjzj.com)网站显示已变更为“2018731”。经与人社局相关相关领导协商,2017年继续教育成绩人社局验证盖章延迟到今年8月份以后再安排;人社局请我中心提醒尚未完成2016年、2017年公需科目学习的市直学校教师,还可于今年731日之前完成学习任务,否则不予继续教育证书(2017年成绩)验证盖章。特此将本消息转达给各校。

7月份不再验证,各校无需在本月初领取继续教育证书。领取证书时间,定在今年9月份开学以后。

二、因(2017年成绩)继续教育证书尚未验证,经请示市教育局,重新认定2013年度市级骨干教师需领取继续教育证书改为由我中心统一开具2013年至2017年继续教育成绩证明直接提交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提供可参加重新认定的各校教师名单;各学校2018年度参评市级骨干教师名单,名额详见《沧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8年度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的通知》(沧教师201812号),请于74日前报中心刘莉老师,我中心统一开具2015年至2017年继续教育成绩证明报市教育局。本次,各校不需到我中心办理领证书(证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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